耕地“非粮化”趋势,从长远来看可能危及我国的粮食安全。建议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在耕地流转中的职责,运用政策手段引导流转的土地优先种植粮食,对土地流转的农业用途做明确的划分,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强化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监管。应更多地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进入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流域,带动农民发展规模经营,及时查处纠正改变农地用途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规模化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解决种粮效益与其他经济作物或养殖效益剪刀差问题。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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