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幼脲类农药由于其具有药效好、无残留、持效期长,对人、畜、鸟、鱼、蜜蜂等无毒害,对害虫天敌不杀伤,无特殊气味,不污染环境,有利于生态平衡等优点,因此广泛的应用于农、林、果、菜、茶等多种农作物上,是绿色食品生产和园林用药的最佳选择。
灭幼脲类农药可大面积应用于防治桃树潜叶蛾、茶黑毒蛾、茶尺蠖、菜青虫、甘蓝夜蛾、小麦粘虫、玉米螟及毒蛾类、夜蛾类等鳞翅目类害虫。实践表明,25%灭幼脲3号1500倍液,对大多数鳞翅目害虫的幼虫有特效,其灭杀桃小食心虫卵的效果不亚于1605。同时,用25%灭幼脲3号1000倍液浇灌葱、蒜等蔬菜根部,可有效的杀死地蛆;此外,25%灭幼脲3号对厕所的蝇蛆、死水湾的蚊子的幼虫还有特效。
任何一种农药,要想其使用安全高效,都必须有一套与其对应的科学、正确的使用与操作方法作保证。灭幼脲类农药也是如此。要想使灭幼脲类农药使用安全、高效,必须牢记以下五原则:
一、幼虫期用药
灭幼脲类农药在昆虫初龄幼虫期用药效果最好,食药致死量越大,防治效果越差。所以,防治金文细蛾等害虫的最佳用药适期是越冬成虫和一代成虫盛发期至1~2代幼虫孵化期,待潜叶虫、卷叶虫、食心虫进入到叶片,钻入果内或形成包被后再进行施药防治,防治效果就差了;如果等到世代交叉时防治,则防治效果就更差,防治起来就难上加难了。因此,用灭幼脲类杀虫剂防治害虫,必须抓住一个“幼”字,在害虫初龄幼虫期用药,做到“药等虫”,不要“虫等药”。
二、喷施要均匀周到
灭幼脲类杀虫剂的杀虫机理是抑制昆虫表皮的几丁质合成,使害虫的幼虫食药后不能形成新表皮,害虫因蜕不下皮而死亡。
幼脲类杀虫剂作用机理主要是胃毒作用,也可侵入昆虫体和卵的表皮,并发生作用。因此,灭幼脲类杀虫剂必须使昆虫吃了才能确保有效。
金文细蛾的卵产在叶片的背面,初龄幼虫从叶片背面咬食小口潜入叶片内为害,如果灭幼脲类杀虫剂不喷到叶片的背面,防治效果就很差。杀铃脲的杀卵作用比灭幼脲3号更好,叶背面有药,新产上的卵便会死去,未孵化的卵喷上药也会死去。所以,喷施灭幼脲类杀虫剂一定要做到均匀、细致、周到。
三、用药剂量要准确
灭幼脲虽然是一种高效、安全的杀虫剂(是药三分毒),但灭幼脲类杀虫剂不溶于水,在绝大多数有机溶剂里溶解度极低,很难加工成乳油或超低量油剂。
目前,灭幼脲和杀铃脲多是悬浮剂,使用时应先摇匀瓶内药液,用少量的水稀释后,再加水至需要的浓度,搅匀后喷施。
灭幼脲类杀虫剂喷施浓度过高,雾滴过大,都会对害虫产生忌避作用。以20%灭幼脲悬浮杀虫剂来说,一般推荐使用浓度为1500倍液。
四、禁止与碱性农药、肥料混配
灭幼脲类杀虫剂要禁止与碱性农药或肥料混用。可与一般的酸性或中性的药剂或肥液混合使用,且药效不会降低。但有的药剂会使灭幼脲对害虫产生交互抗性;有的药剂会使灭幼脲产生负抗性;植物性增效剂有使灭幼脲增效、抑制抗性的作用;在灭幼脲药剂中加入300倍的尿素溶液,会使雾滴变的细小,使药效降低25~33%。因此,混用时要谨慎、小心。
五、保持其其绿色、安全、环保的优点
灭幼脲复配剂的欺骗性较大。由于灭幼脲杀虫剂不是速效性杀虫剂,触杀作用差,无内吸作用,施药后3~5天药效才能逐渐增大和明显显现。所以,在使用中有些农民朋友误以为灭幼脲类杀虫剂药效不好,这是对灭幼脲类杀虫剂的误解;再有,有的农药厂家和农民朋友为了提高灭幼脲类杀虫剂的药效和防治效果,将灭幼脲类杀虫剂与速效杀虫剂混配,致使灭幼脲类杀虫剂失去其绿色、安全、环保的作用和意义,这点应引起农药厂家和农民朋友的高度重视。